【第三篇】长征精神
长征精神简介:伟大长征精神,就是把全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坚定革命的理想和信念,坚信正义事业必然胜利的精神;就是为了救国救民,不怕任何艰难险阻,不惜付出一切牺牲的精神;就是坚持独立自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精神;就是顾全大局、严守纪律、紧密团结的精神;就是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同人民群众生死相依、患难与共、艰苦奋斗的精神。
长征过程:
1934年10月~1936年10月,中央红军(红一方面军),红2、红6军团(红二方面军),红四方面军和红25军相继撤离长江南北各苏区,进行战略大转移。在长征途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红军冲破国民党上百万兵力的围追堵截,四渡赤水,巧渡金沙江,强渡大渡河,激战腊子口,翻越终年积雪的崇山峻岭,穿过人迹罕至的茫茫草地,克服了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教条主义和张国焘的分裂主义等错误,纵横十余省,行程二万五千里,胜利到达陕甘宁地区,实现了红军主力的大会师。这场惊心动魄的远征,历时之长,行程之远,敌我力量之悬殊,自然环境之恶劣,在人类战争史上是罕见的。红军长征胜利,是中国共产党人和红军将士弘扬伟大革命精神的胜利。
长征精神意义:红军长征不仅创造了可歌可泣的战争史诗,而且谱写了豪情万丈的精神史诗,铸就了伟大的长征精神。长征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人民军队革命风范的生动反映,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民族品格的集中展示,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最高体现。长征精神为中国革命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继承和发扬长征精神,对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国梦,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