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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金融教育宣传月"以案说险"勿轻信片面之词,退保需谨慎

创建于09-11 阅读1440

               案例简介

         2016年,客户J女士在我司投保福利倍至B重疾保险,保额20万。2022年客户因经济原因,保单缴费有压力,又听信非专业人员对产品的讲解,J女士认为产品不合适,萌生退保想法,要求退保。

         了解客户退保事由后,太平人寿安庆中支工作人员多次耐心解释,用专业知识讲解重疾险产品意义与功用,经过坚持不懈地沟通与劝阻,最后成功打消J女士退保念头,化解了客户投保顾虑,客户选择续交下一年保费继续享受保险保障。

风险难料

        半年后,客户确诊罹患恶性肿瘤,在收到J女士报案信息后,公司服务人员立即联系详细了解J女士病情并告知其理赔所需材料,J女士出院后申请重疾理赔,经公司审核,理赔案件顺利结案,J女士获赔20万元重疾保险金,其主险福禄倍至B保费豁免余下保费40800元。

案例分析

        据国家卫生部2008年6月公布的数据表明:人的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机会高达72.18%。

         重大疾病保险简而言之就是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疾病保险。即只要被保险人罹患保险条款中列出的某种疾病,无论是否发生医疗费用或发生多少费用,都可获得保险公司的定额补偿。

         客户在投保时,对健康状况、年龄等,凡是影响保险公司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重要事实,不能隐瞒或虚报,要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风险提示

        消费者购买保险时应根据需求选择合适的产品,决定投保后,需如实告知个人的相关情况,包括年龄、身体健康等。

         保险通常设有15天的犹豫期(犹豫期的起始日为投保人书面签收保单日),投保人若发现购买的产品与自身需求不相符时,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会全额或在扣除保单工本费后无息退还已交保险费,并且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重疾险通常设有观察期。观察期通常是从合同生效日或最后一次复效日起计算的特定时间段,这段时间内如果被保险人生病或发生了合同约定的情况,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重疾险投保成功后不可轻意失效,造成保障责任效力中止。切不可听信片面之词,盲目退保,丧失保险保障,造成更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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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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