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英烈事迹宣传之一

孙天柱烈士事迹

绿水青山
创建于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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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天柱烈士,出生于1937年12月,中共党员,永寿县监军街道办永寿村人,1958年3月他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怀着保卫祖国的决心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剿匪战斗中英勇杀敌,并荣立三等功,1961年8月复员回乡,两次谢绝组织上给他安排工作,主动要求回农村扎根干革命,1965-1975年先后任永寿村副队长、永寿村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大队民兵营长。

1975年10月22日,率民兵手榴弹演习,民兵刘某某投弹时,手榴弹虽然投出,但是距离不远,没有超出手榴弹的杀伤范围,眼看手榴弹要爆炸,刘某某慌恐痴立,不知所措。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孙天柱猛扑在刘的身上,将其压在自己的身下,手榴弹即刻爆炸,孙天柱不幸背部中弹片,壮烈牺牲。1976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党委授予孙天柱“模范民兵营长”称号,陕西省军区党委于西安举行“授予孙天柱模范民兵营长称号大会”。

1976年6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党委授予孙天柱“模范民兵营长”称号,陕西省军区党委于西安举行“授予孙天柱模范民兵营长称号大会”

1976年12月永寿县人民政府、咸阳军分区于永寿村修建“孙天柱烈士墓”,立碑以表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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