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学习贯彻《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美友9610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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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日,神木市气象局召开职工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修订后的《条例》共6章48条,包括总则,预防措施和设施保护,监测、预报和预警,应急处置,法律责任等。《条例》结合陕西省实际情况,对上位法进行了细化和补充,既注重与《气象法》等上位法律法规的衔接,又注重法规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突出了地方立法特色,是围绕气象工作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实践需求,是为不断提升气象服务保障水平做出的制度创新,对增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一是要广泛做好《条例》的宣讲,让广大群众了解气象灾害,提升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的能力。二是要全面落实《条例》的要求,加快完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不断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的管理体制、风险防御、预报预警和应急响应等相关工作。三是要压实责任,落实好相关决策部署。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落实各自的职责和工作任务,气象台要在灾情研判、预报预警等方面与其他部门加强合作,加快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共同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下一步,神木市气象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重要部署,以实际行动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增强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保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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