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校园法治安全教育工作,筑牢学生的思想防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9月10日,香河县第十一中学举办了一场法治报告会。会议由冯明月校长主持,全校师生参与。
我校宋建生校长为刘可心检察官颁发法制副校长聘书。
活动中,香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刘可心(兼香河县第十一中学法制副校长)就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反对校园欺凌、心理健康教育等进行讲解,巧秒以案释法,向同学们普及生活中的未成年人犯罪,向学生解析现实生活中发生在中学生身上的案例,引导学生们明辨是非,坚守法律底线,远离违法行为,行为有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最后,宋校长做了总结性讲话,并向同学们提出期望。希望同学们拒绝校园欺凌,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合格合格的好少年,懂得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坚持安全警钟长鸣,共同创造和谐校园,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开展法治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生们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违法犯罪的发生,为推动青少年健康成长发挥积极的作用,营造了更加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