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新店分院公开招聘合同制食堂工作人员简章

清镇市新店镇中心卫生院
创建于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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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新店分院工作需求,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食堂工作人员1名,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符合招考职位要求。

 (二)年龄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9月10日及以前出生),55周岁及以下(1969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以下情况(具备其中1条)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及身体条件的人员; 

   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的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至9月15日。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8日至20日(9:00—12:00 14:30-17:0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清镇市新店镇中心卫生院鸭池河分院(地点:清镇市新店镇鸭池河东风大道)

   5.联系电话:0851-82740164

   6.报名所需资料:有效身份证件,交复印件1份及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测试

    1.测试方式:采取实际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综合成绩总分100分,按实际操作成绩(百分制)占 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计算(综合成绩=实际操作成绩(百分制)*60%+面试成绩(百分制)*40%),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实际操作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不高于3:1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综合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

   2.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3.测试地点:清镇市新店镇中心卫生院鸭池分院

   4.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考试。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审查。

 (六)聘前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新店分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七)录用

    1.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2.拟录用的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五个工作日之内到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成绩排名顺延。

 四、本次招聘由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新店分院负责解释。

                   清镇市新店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9月11日

附件1: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新店分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清镇市第一人民医院医共体新店分院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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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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