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0日,我所收到工单编号为WXXCX6101002024081703842反映遛狗不拴绳一事的12345工单,主要内容为西安市新城区向荣小区六号楼二单元五楼右边住户养狗遛狗归回时未拴狗绳。市民诉求;及时处理遛狗问题。望相关部门尽快核实处理。
接到工单后,我所立即安排责任民警调查处理。2024年8月22日10时许,社区民警许学会前往遛狗人员何某家中,民警与遛狗人员何某见面,经询问,何某所养的系咖啡色泰迪小型犬,现一岁,养狗登记证已过期,民警现场告知当事人限10日内将养狗登记证办理完结。并告知当事人何某出门遛狗要拴好狗链,遛狗不能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更不能发生伤害他人事件,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何某表示自己会合法合规养狗。针对市民诉求我所也将加大巡逻力度,及时发现未拴狗绳及时制止并采取措施。经反馈,市民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