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体系有关要求,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现将2024年秋季学前教育相关资助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一、政府资助
项目名称
减免保教费
资助对象
普惠性学前教育学校正式注册的在校生中孤儿、残疾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年龄在3—6周岁。(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脱贫不稳定家庭儿童、 边缘易致贫家庭儿童、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烈士子女(含因公牺牲、致残军人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等,将优先并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其余类别困难学生申请后由学校综合认定并确认受助资格。)
资助标准
减免1000元/生·年。2020年及以前入学的脱贫户在园幼儿继续享受据实免除保教费政策(民办幼儿园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标准执行),直至学前教育阶段学业结束。
申请时间
每学期开学家长向就读幼儿园申请
办理流程
家庭经济调查并申请资助—班级、年级、学校“三级评审”—公示—报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备案—发放
二、幼儿园资助
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一5%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项目、申请时间和办理流程,可向就读幼儿园咨询。
田甜幼儿园资助办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