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继鹏:浅谈如何引领教师成长

李继鹏
创建于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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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明确提出了校长的六项专业职责,即: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教师成长,不是一朝一夕,着急不得;却也不能停滞不前,怠慢不得。不是每个老师的经历都一样,不是每个老师的认知都一样,不是每个老师的性格都一样,不是每个老师的喜好都一样。如何让不同的人分别得到不同程度的历练和成长,是摆在校长面前一个非常现实的命题。

    从建校初期亲力亲为打样,到把自己从繁忙的事务中解放出来,再到腾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落实校长职责、尤其是开始重视引领教师成长,这既是我自己成长提升的过程需要,也是一个学校发展的必然遵循。

    成长,必然是“理论—实践—再理论—再实践”循环往复的过程。教师成长亦然。

    事务上的交流,是最基础的。这方面,我认为有两种形态。

    一种形态,是告诉老师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事情不可以做,这是最简单的,也是他最容易接受的。因为这种形态在他的“舒适圈”范围以内。

    但是对于管理者而言,如果仅仅让老师满足于完成交办的任务,这只能算是使用,而不是培养和引领。至少,我们应当做到第二种形态。

    第二种形态,是以结果为导向,教授他“好”是什么、如何是“好”、怎样做“好”,做到过程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结果高质高效、可视可量。这是对老师规范做事的提升。当然,过程中,既可以是分步指导、循序渐进式的引领,也可以是知而不语、启发领悟式的引领。

    做到这种程度,是不是就能够说实现全面引领了呢?

    在我看来,事务本身,是没有灵魂的、是了然无趣的。因此,我们要赋予它意义和内涵。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授之以大江大河。我们既要低头干活,又要抬头看路;既要脚踏实地,又要仰望星空。我认为,让老师在事务型的基础上,逐步发展成为思维型人才、明辨型人才和谋划型人才,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引领提升。

    就比如说,老师对于自身业务提升和职业发展规划方面。在教育生涯初期,他在这些方面的意识是淡薄的、疏浅的,对于被动成长是略带抗拒的。如果没有人带领,现在他是这个样子,三年五年后大概率还是当前的样子。

    所以,我在一些相关会议上,既会讲到做事的程序,还会讲到如何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追本溯源、看待本质。可能有些老师会认为一些话语是无关的、无效的,这很正常,思想上、认知上和思维上的转变,本身就是极其困难的事情。你永远不要期望,你的每一个决定都会得到所有人的充分理解和坚定支持。

    但是,我相信,通过润物无声般、浸润式地交流,随着时间的发展,“大事”观、“大局”观、“大先生”观一定会在一些老师们的心中生根发芽,最终成为行为自觉。星星之火,一定可以燎原。

    做到这些,是不是就实现全面引领了呢?我认为,还不够到位。

    我们还需要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比如学校文化、班级文化、校风和教风等,努力给他提供一个温馨舒适、正能量满满的工作环境。

    我们还应当做到以身作则,尽量避免与老师“抢争”荣誉。我说的“抢争”,是指带有主观行为的做法。所以,我在教育局和光明小学任职期间获得了一些证书,反而在十一中任教以来近乎“颗粒无收”,这也是基于我对自身的定位、基于学校的发展需要。当然,任何事情不要上纲上线、非黑即白、道德绑架、以偏概全。只要校长尤其是副校长完全具备评选条件、不存在主观行为,我认为获取荣誉也是名正言顺、理所当然、毫无异议的。

    我们还需要关心关爱、知用善用每一名教师。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没有人是十全十美的。我们要客观地对待每一名教师,充分尊重每一名教师,用心发现他的长处,取其所长,避其所短。甚至于,如果某位老师经常和我们意见相左、但是他在某项工作上优势明显且品行端正,只要利于学校发展,我们就应当根据他的性格特点,选择最适合他的岗位或发展路径坚决使用。

    时间仓促,先写到这里。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让我们且行且学、且悟且践,与教师共成长。

    (写在教师节,姑且看作是送给教师工作者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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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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