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员工全面了解、掌握我国电子支付监管发展成效和电子支付惠企助企政策,了解和掌握我国电子支付“安全、便捷、高效、实惠”的特点,了解和掌握电子支付的概念、优点优势,提升员工对电子支付惠企助企的感受,更好的提升电子支付服务质效,火车站支行组织全员学习《我国电子支付监管发展成效问答》
1、在保障资金安全方面,电子支付用户和服务提供商分别履行哪些义务?
我国电子支付监管制度一直将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作为监管重点,主要从电子支付用户、服务提供商两方面明确了客户资金保障的具体措施。概括来说:用户应提供反映其真实意愿的申请资料,仔细核对支付指令,妥善保管交易密码电子签名数据等安全工具,一旦发现安全工具遗失、被盗用或者被用于未经授权的支付,应及时通知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服务提供商应验证客户身份、取得支付授权、明确支付工具数量和限额、交易地点和类型,以及使用渠道和范围,提示交易风险,对异常账户和可疑交易采取监测和处置措施。
2、非银行支付机构在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方面,监管制度有哪些要求?
为保护非银行支付机构所持有客户资金的安全,监管部门构建了政府监管、行业自律清算机构监督、非银行支付机构自我管理的全方位监管体系。《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占用、借用客户备付金,不得以客户备付金提供担保,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根据用户发起的支付指令划转备付金,将备付金全额交存至中国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将备付金与自有资金分开管理。
3、现有制度框架下,付款人若发现支付指令有误,是否有修改、撤销支付指令等补救措施?
电子支付发展初期,银行柜台收到付款人支付指令后需要采取线下、 人工等方式处理,对此,《支付结算办法》允许汇款人申请撤销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随着移动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的不断普及,客户在线上发起支付指令时,可选择实时或延时处理。对于实时处理的支付指令,不存在取消或修改指令的情形。因此,监管制度要求支付服务提供商应采取有效措施,在客户发出电子支付指令前,提示客户对指令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确认并明确了支付指令异常时的多元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