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支行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廉洁提醒工作

用户576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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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9日,敖汉支行纪检员在中秋、国庆节前对支行班子成员及环节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树立廉洁标杆,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自觉维护作风建设成果,切实筑牢清廉堤坝,度过一个幸福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

1. 严禁违规收送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名贵特产等节礼;


2. 严禁违规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活动;


3.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4.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


5. 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6.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7. 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


8. 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


9. 严禁酒驾醉驾,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涉黑涉恶等违纪违法活动;


10. 严禁在节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在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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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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