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我县参保群众能够方便快捷享受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缩短办理时限、简化优化办理流程,现全面推行门诊重症慢性病“不见面,网上办“新模式,符合门诊慢性病可以随时申报。具体操作如下:
一、申报操作流程
扫码打开河南医保小程序
以微信为例:【打开微信-进入河南医保小程序-点击我要办-选门诊慢性病服务-门诊慢性病个人申报,也可选择亲属代申报帮家人申报】,即可进入申报界面。如果是初次登录,会有相应认证。
依次选择申报病种、享受待遇医院,病案号、移动电话
信息输入完毕,点击“+”上传诊断依据,最多可上传20张。点击提交申报,页面弹窗提示申报成功。
申请结果会以短信方式发送至预留手机号上,请注意查收。
二、申报需要上传材料
1、近2年内确诊的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加盖有效印章);
2、相关确诊依据,如:住院病历首页、CT、MRI报告、检查化验报告单;
3、近3个月内的二甲以上或专科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
(注: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恢复期为6个月,需出院后6月以上方可申报)
三、城乡居民重症慢性病病种及费用
四、重症慢性病手册使用注意事项
1、重症慢性病申办成功后,携带通知短信、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到所在医院医保窗口领取慢性病使用手册;
2、慢性病药物领取需携带:慢性病使用手册、社会保障卡到所审批定点医疗机构领取,因病种不同医疗费用限额不等。一个月内只能领取一次,一次领取药量为一个月用量,报销比例为65%;
3、慢性病使用期间,有更换病种的需要重新申报,重新申报时原在用病种需备案停止,且不可恢复;
4、慢性病审批时间内超过一年未使用或暂停参保的,则该慢性病手册失效,需要重新进行申报。
5、不符合糖尿病、高血压慢性病申请标准的,可申请门诊“两病”待遇。详情咨询参保地村卫生室。待遇标准:申请成功后,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按照50%比例报销,参保年度内限额为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