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源县幼儿园教育集团第三分园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解读宣传篇
在知识的海洋中,每一朵浪花都承载着梦想与希望。我们坚信,没有一位学子应该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对未来的追求。因此,我们向您介绍国家及社会提供的学生资助政策,让梦想的种子在每个角落生根发芽。
学前一年教育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
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学前一年(含幼儿园大班及学校附设学前班)在园(校)儿童均可享受政府的保育教育费资助。
资助标准
农村(含乡镇)幼儿园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城镇(城市及县城)幼儿园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
贫困家庭学生15年免费教育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
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就读的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非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
按年生均1300元标准免除保育教育费。
学前三年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扶困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
具有西宁市湟源县户籍,3岁以上,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在园儿童中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学杂费减免扶困资助政策。
扶困资助标准
按年生均1300元标准免除保育教育费。
西宁市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
具有西宁市户籍且持有残疾证的下列对象:
1、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民办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就读的残疾学生。
2、贫困残疾人家庭在各类学校(幼儿园)就读的子女。
减免项目
1、学前教育阶段,按年生均1300元标准免除保育教育费。
2、义务教育阶段,按照“两免一补”等资助政策执行。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住宿费。
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中职学生除享受国家、青海省规定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资助政策外,再免除住宿费。
资助政策衔接(小贴士)
学前一年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学前一年教育资助政策”与“学前三年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扶困资助政策”的较高标准,不重复享受。已经纳入15年免费教育范围的幼儿,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