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托管的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您好!在2024年秋季新学期来临之际,为落实国家“双减”政策有关规定,有效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现就校外培训相关事宜向您告知如下:
01正确认识“双减”政策
“双减”工作是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做出的重要决策,体现出党和国家推进教育公平、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决心,希望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双减”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了解“双减”工作一系列重大举措,主动配合学校做好有关工作,形成教育改革发展的合力。
02谨慎选择校外培训
确有培训需求的家长,应选择场地宽敞、房屋结构安全、消防通道畅通、安保人员和监控设施配备齐全等安全保障条件好的校外培训机构。为了您孩子培训期间的安全与健康,请您在选择培训机构前做到“三看”。一看资质。合法的培训机构要具备两证,即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许可证上标明的办学地点、办学范围等应与实际情况相符,许可应在有效期内;二看付款方式。四川省校外培训已经实行先学后付的方式进行缴费,而且纳入资金监管平台,不能直接交予或者汇给私人。为了保证您的资金安全,请采用先学后付的付款方式,付款时,培训机构应出具银行托管账户收款码,且收款单位应与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并开具发票,无证机构或个人非要收取预付款的,有可能就是诈骗;三看信息公示栏。培训机构应将两证、教师资质证明、培训内容及收费标准、退费制度等信息在公示栏公示;为了您孩子的人身安全,还请家长查明从业人员的犯罪记录等。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发布的《白名单》机构,可供家长朋友参考,也可在广安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自主查询。
03自觉抵制违规培训的行为
请家长们积极参与监督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现场查看培训机构是否落实规范校外培训办学行为的具体要求。一要落实培训时间要求。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在周末及节假日进行培训;二要落实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要求。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同时,学科类培训机构不能从事非学科类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能从事学科类培训;三要落实合同签订要求。培训机构应与学员签订全国统一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四要落实培训收费要求。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且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5000元的费用)。无证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审批,师资质量、教学水平、场所安全等方面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同时资金未纳入监管系统,易发生携款逃逸等问题,学生利益无法保障。若参加无资质校外培训或私下给机构缴费,出现“卷钱跑路”、退费难的经济损失风险将由家长自己承担。请广大家长要高度警惕,坚决抵制无证无照非法校外培训机构。
04坚决不进非法托管机构
托管机构虽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孩子放学后无人监管的实际问题,但个别托管机构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无资质,且未经消防验收,不具备学生留宿过夜的条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部分托管机构用不规范车辆接送学生,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请不要将孩子送到未经审批的校外托管机构进行托管,不要轻信各类广告宣传,不要让孩子参加任何违规托管,切实做好安全防范,确保孩子健康安全。确有托管需求的家长切不可当“甩手掌柜”,应签订托管协议,维护合法权益。应实地考察亲自访问托管场所,评估其环境安全、卫生条件等,托管机构有远程监控措施的,家长应远程查看托管情况,确保孩子安全。我们诚恳地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从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自觉抵制、积极举报一切违法办学行为,监督在职教师的从教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秩序。举报电话:公安部门110,市场监管部门12315,教育科技体育部门2248511,文广旅部门2298366。
05广安区已换(办)新证的机构名单
根据《四川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第五十三条“在本办法实施之前已设立的培训机构,须按照本办法要求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在平台进行重新核准登记。未按时核准登记或经核准认定达不到准入条件的,不得继续开展培训活动”。截止2024年8月30日,广安区已换(办)新证的机构名单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