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成长,安全“童”行———安平县第二实验小学上下学交通安全温馨提示

秋水天长
创建于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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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起床,为上学路上留出充裕时间。如果时间紧,吃饭快速,会导致消化不良;饭后紧急赶路,影响消化和健康。如果骑行上学,会不自觉加速,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2.一定要吃适量早餐,否则校内活动时,因能量不足会导致头晕眼花,甚至出现低血糖情况,影响整个上午的学习状态。运动时身体容易发生状况,甚至发生过猝死的极端个案。


3.不得携带学校禁止的物品,例如,刀具、打火机、火柴、鞭炮等危险品和玩具进校,不得携带动物入校。


4.无论步行,还是骑自行车,都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止,注意交通安全。

家长和孩子都要记住:交通法规规定,12周岁以上才能骑自行车上路,16周岁以上才能骑电动车,是否骑车入校,还要根据学校的制度规定。


5.乘坐公交车、校车时,不要争抢上下车;不在车上抢座、打闹、跑跳;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6.家长开车接送上学的,系好安全带,按照统一安排在指定区域即停即走,避免校门口拥堵。上下车时缓开门,先观察有无其他车辆和行人经过。


7.到达学校后即进校,放学后即离开,不要在校门口滞留,在门口处逗留会形成大门

外及附近区域的拥挤拥堵。


8.放学后应尽快回家,不要在外逗留,不到网吧、游戏厅、歌舞厅等不宜未成年人去的场所。


9.上学放学路上,不到野外水域游泳或水边玩耍。


10.上学放学路上不购买流动摊点食品及其他不健康食品,这些食品不卫生,有危害。

不捡拾他人丢弃的食品、饮料及其他物品。


11.放学后确有事项推迟回家的,应早上告诉父母,早上忘记或临时有需要做的事,要想法告知父母,并说明回家的预计时间。若需要购买学习用书用品的,购买后尽快回家。


12.上学放学自行的,要尽量结伴而行,避免走僻静小路,而是走人多的大路。


13.放学后避免与校外人员包括辍学、半辍学学生接触。不接受陌生人的搭话和物品,更不能随同陌生人到偏僻、隐蔽的地方或其家里。

记住:如果成年人需要帮助,他(她)应该求助其他成年人,而不是孩子。


14.预见到与同学有矛盾纠纷可能发生打架事件的,或可能遭遇到欺凌和暴力、校外人员欺诈的,要躲开;无法躲开可能遭遇暴力伤害时,当时服软,事后报警报告父母和老师。原本自己上下学的,可告诉父母接送上下学。


15.路遇吵闹、聚集、交通事故的,不必好奇不要围观。


16.发现校园周边出售危险品,或其他对同学有安全威胁的事项要报告老师。


17.对小学低年级孩子和幼儿,即使上学路程短,家长也应接送、陪同上下学,不应让孩子自行上下学,因为路上有交通事故、动物袭击、拐骗、欺凌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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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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