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辍保学,一个都不能少

舒兰市第26中学校控辍保学知识宣传

26中
创建于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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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尊敬的家长朋友们,新的学期已经开始,不让每个孩子辍学,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01、什么是控辍保学?

顾名思义“控辍保学”就是政府及相关部门、学校采取各种措施,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就读,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02、什么是义务教育?

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包括小学6年、初中3年,义务教育一共9年。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也是义务,是必须做的事情。

03、什么是“失学”、“疑似辍学”、“辍学”

失学:指从未入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

疑似辍学:指无正当原因未到学校上课超过1个星期的。

辍学:指“疑似辍学”超过1个月(此期间劝返尚未复学)的。

04、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采取哪些处罚措施?

(1)《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

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2)义务教育入学年龄有何规定?《义务教育法》规定,凡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3)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可采取哪些处罚措施?《义务教育法》规定:除因疾病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必要时可司法强制。


05、家长应该怎么做

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为孩子的未来着想。要为孩子把好人生航向,多用身边优秀学子的典型事例来教育引导孩子,让孩子认识到读书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努力为孩子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让他们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坚决不让孩子失学辍学。作为家长,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主动学习、增强法律意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充分认识到适龄子女不上学是违法行为,不按时送子女完成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使子女辍学更是违法行为。依法履行法律义务,按时送子女入校就读并督促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2.正确引导,预防孩子辍学。家长一旦发现孩子有厌学、辍学的想法,要及时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并主动与其班主任联系沟通,共同做好双边教育工作,防患于未然。

3.加强管理,重视家庭教育。家长要加强对子女的管教,坚持管早、管严、管好,努力用良好的家庭教育来配合学校教育,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成人成才保驾护航。家长不能把孩子往学校“一送了之”,认为送到学校就是学校和老师的事,不闻不问、不管不顾,造成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缺失。希望家长朋友们主动担当,给予子女高质量的陪伴,关心子女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子女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完成义务教育创造良好条件。

4.示范引领,做好榜样教育。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师,是孩子模仿和学习的榜样,不得允许或迫使未成年人外出务工。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参与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尊重家庭成员,积极倡导社会新风尚,为子女成长营造一个正向、健康、自尊、友善的成长环境。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让我们携起手来,用爱心、责任和担当,架起一座通向未来的桥梁,把您的子女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为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为依法保障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校实行控辍保学责任制,将责任书签至学生监护人,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不辍学。请您相信:知识改变命运!教育成就未来!

舒兰市第二十六中学校

教导处 宣

20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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