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庄镇耕地保护面积9275.27亩,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719.51亩,分布在7个行政村。为严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按照新区耕地保护工作要求,高庄镇采取更严格的保护措施,一是对基本农田条件较好的地块,采取设置围栏、警示牌等进行保护。
二是实行“双周”通报制度,先后通报耕地巡查情况8次,督促各村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违法苗头及时处置上报。
三是使用田长制巡田APP开展巡田工作,实现耕地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四是落实从源头监管,给各村印发《关于严格审查用电报装申请的通知》,从用电开户申请、流转租赁土地两方面抓好源头治理。
五是对耕地内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部门立案查处。对各种苗头性问题“零容忍”,严厉打击顶风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