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教育公平、社会公平。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学生政策,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促进教育公平,营造社会各界了解资助、关心资助、支持资助的良好氛围,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如下:
学前教育学段资助标准
(1)政府资助
对象: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标准:每生每学期400元,每年共800元资助。
(2)幼儿园校内资助
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不少于3%—5%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
在籍在校的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在校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和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等14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申请流程
1.提前告知
学校通过合适途径和方式,提前告知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国家资助政策内容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个人申请
拟申请补助幼儿的监护人可向学校(班级老师)提出申请。
3.学校认定
学校根据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的认定申请或相关部门提供信息,采取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精准认定并按规定划分资助等级。
4.结果公示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5.建档备案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认定结果名单、公示情况、学生申请认定表等材料按《阜阳市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建档,并按要求录入相关系统。
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什么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温馨提示
学生和家长如有不明之处,请拨打县教育局电话0558-6811228、0558-6768001进行咨询。
阜南县中岗镇中心幼儿园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