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新学期已经到来,孩子们的安全始终是我们共同关注的焦点。为了减少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孩子们在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特向您致信,希望您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
一、上下学交通安全
1. 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信号灯指示。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
2. 未满 12 周岁的孩子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 16 周岁的孩子不能骑电动车上路。同时,我校规定骑行电动车进校园必须佩戴头盔,否则不予放行。
3. 提醒孩子不要与机动车抢道,在路口要四处观望,确认安全后再通行。不要在机动车道骑行,也不要在路上并行骑车。
二、消防安全
1. 教育孩子不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不焚烧垃圾、杂物。
2. 不私自使用教室中的电气设备,发现异常及时报告老师。在宿舍内禁止使用电器,不得使用明火,不抽烟、不焚烧杂物。
3. 在初期火灾阶段,火势不大时,可以根据情况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如遇大火,要保持镇静,不要跟人流乱窜乱撞。. 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第一时间拨打 119。火灾逃生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寻找安全通道离开。若无法从宿舍逃出,应关紧大门,用湿毛巾、湿布等塞住门缝,在室内等待救援。可在阳台、窗口等易被人发现的地方大声呼救,敲击东西或晃动鲜艳的衣物,发出求救信号。
三、防踩踏安全
1. 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要按照老师的疏导有序下楼。发生踩踏时,两手十字交叉相扣,护住后颈和颈部,两肘向前护住双侧太阳穴,顺人流而行。
2. 不慎倒地时要尽快站起来,实在站不起来,双指交叉双手扣颈,保护双臂、双膝尽量前屈,蜷成球状,保护胸腔和腹腔的重要脏器。靠近摔倒者的人应对后面的人群大声呼喊,告知对方不要再向前靠近。
四、防溺水安全
我校在寒暑假期间一直在宣传防溺水教育,希望您继续加强对孩子的监管,避免孩子进入危险建筑区域和游玩水域,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
家长对孩子行踪务必做到“四知”,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两会”:
1四知: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
2.六不: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3.两会:发生险情时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五、心理安全教育
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是家长们的重要责任。开学初期,部分学生可能会出现不适应学习环境的情况,此时家长要耐心倾听孩子的心声,给予他们理解和支持。当孩子遇到心理问题时,鼓励他们积极寻求老师或学校专业心理老师的帮助。同时,家长也可以多与孩子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关注他们的情绪变化。可以和孩子一起参加一些有益的活动,如户外运动、阅读、参观博物馆等,帮助他们缓解压力,保持良好的心态。
六、防诈骗教育
防诈骗问题一直是我们关注的焦点。为了减少学生受到诈骗的风险,学校严禁使用手机。家长在家里也要关注孩子对手机的使用情况,控制好手机的使用时间,对于一些非法的软件要及时清除。同时,要教育孩子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电话、短信和网络信息,不要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要向陌生人透露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如果发现孩子可能受到诈骗,要及时与学校或公安机关联系。
七、防校园欺凌教育
校园欺凌不仅会伤害被欺凌者,也会对欺凌者自身造成严重的影响。家长要密切关注孩子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防止孩子在学校里被欺凌或者欺凌别人。学校会对校园欺凌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关于校园欺凌的法律法规及惩罚措施(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等行为,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校园欺凌行为构成犯罪,如涉嫌故意伤害罪、侮辱罪等,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高二年级部安全工作会议
高二年级班主任安全工作会议
家长们,孩子的安全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未来。让我们共同努力,加强安全教育,为孩子们的成长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徐州市第七中学高二年级部
202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