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第三中学2023级校服采购项目供应商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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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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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进 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牡丹江市校服采购方案和宁安市教体局校服采购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利益。经研究,我校决定于2023年9月,对校服选用采购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质的生产企业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发布,自愿报名,现场公开评选并确定中标单位。

招标内容

夏季校服、春秋校服及冬季校服各1套。

采购年级:2023级新生,学生数:430人;学生自愿购买,学校不承诺实际使用量,具体数量由实际购买数量确定。

预算金额:450元—550元。

以上面料成分、款式由校服选用组织与商家共同商定写入合同,参与招标厂家提供以上各套成品样衣,校服选用组织现场比较选择。人数及套数:以实际征订数量为准,产品面料需符合国家学生校服装要求,供货时提供质检报告。

材料技术标准要求

严格执行GB18401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校服供应和验收试行“明标识”制度,校服要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具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必须对儿童身体健康无任何不良影响,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校服进入校园。

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四)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书;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打印件,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查询时间。

5.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营业执照、各种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若以上提供的材料有一样不实,该次竞标作废。

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9月3日——9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宁安市第三中学

3.联系人及方式:刘国旺-151 7466 3483

李延-13206866622

投标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向招标采购单位、校服选用组织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4.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5.由于本次招标评选没有收取投标单位保证金,因此,任何参与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材料真实有效。投标结束后,未中标单位自动离场,不得有任何无理要求。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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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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