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反洗钱

反洗钱有我

喜吉乐
创建于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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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义务,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洗钱法律意识和洗钱风险防范能力,预防和打击反洗钱犯罪活动,从而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中国工商银行东乌支行于近日开展了“十百千万”反洗钱集中宣传活动,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我行工作人员走进社区、学校、饭店、企业,把反洗钱知识普及给广大群众,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反洗钱相关知识,学会保护自身财产安全。工作人员深入人流量较大的广场、街道、社区,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方式扩大反洗钱宣传覆盖面,强化宣传效果。特别是针对老年群体,耐心向他们讲解“什么是洗钱”、“如何保护自己财产安全,远离洗钱活动”等反洗钱基础知识,提醒市民对现实生活中的诈骗手段要提升自身防范意识,不受金钱诱惑,不贪图小便宜,从而有效提升老年群体防范洗钱风险的安全意识。

          走进人员较多的地方,通过发放折页和现场讲解,进行反洗钱的宣传和教育,并对相关知识进行解答,强化群众的风险意识。围绕反洗钱基本知识及社会公众和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非法集资、逃税骗税、涉黑涉恶三类当前重点、热点洗钱上游犯罪特征与典型案例、新时期下我国反洗钱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等相关基本知识等,将反洗钱知识宣传普及到全员。


通过此次反洗钱集中宣传活动,使辖内社会公众充分认识到洗钱行为不仅对个人财产安全产生威胁,还会危害到社会经济安全,有效提升广大市民自我保护的反洗钱安全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东乌支行将继续严格落实反洗钱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宣传力度,履行反洗钱社会责任和义务,为营造和谐健康的金融环境贡献自身力量。

洗钱渠道主要有哪些?

  • 1.现金走私;
  • 2.向现金流量高的行为投资;
  • 3.购置流动性较强的商品;
  • 4.匿名存款或购买不记名有价金融证券;
  • 5.注册皮包公司、虚拟贸易;
  • 6.利用地下钱庄和民间借贷转移犯罪收入;
  • 7.购买保险;
  • 8.实施复杂的金融交易;
  • 9.在离岸金融中心设立匿名账户;
  • 10.利用虚拟货币洗钱。

哪些行为构成洗钱罪?

依据我国《刑法》191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提供资金账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或以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构成洗钱罪。日常生活中,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远离洗钱?请看以下几点:

  • 1.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 2.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 3.不出租或出借身份证件;
  • 4.不出租或出借账户、银行卡和U盾;
  • 5.不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 6.远离网络洗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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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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