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庄镇初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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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中·资助】大荔县许庄镇初级中学2024年秋季资助政策宣传告家长书

创建于09-07 阅读2974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随着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视,资助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项目不断丰富。为使广大家长 了解资助政策,确保符合政策的学生享受国家教育惠民政策,特在此向您介绍各学段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一免一补”学前教育实行“一免一补”政策,即免收保教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费。

2、资助范围由教育部门批准设立、实施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公、民办幼儿园。

3、资助对象一免:学前一年(即大班)在园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幼儿。一补:在园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4、资助标准免保教费:对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免收保教费,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幼儿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予以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每生每天3元,每学期375元。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1、“两免一补”

      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政策,即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生学杂费、教科书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

2、资助范围

        由教育部门批准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公、民办小学和初中学校。

3、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资助标准

        两免标准: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免收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对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予以减免,学杂费高出财政补助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

        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天5元,每学期625元;初中每生每天6元,每学期750元。

       非寄宿生:按寄宿生补助的50%给予补助。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1、“一免一助”:高中教育实行“一免一助”政策,是对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2、资助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3、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含补习生)

4、资助标准免学费:每生每学期免除学费800元。助学金: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学期补助1250元,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学期补助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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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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