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以案为鉴”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召开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纠普法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

济南生态环境-莱芜
创建于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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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6日下午,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召开重点排污单位自查自纠普法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议,旨在帮助企业进一步学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发挥警示震慑教育作用,进一步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突出教育在前、监督在前、提醒在前的执法模式,助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街镇环保办主任、80余家企业单位参加会议。

      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振华主持会议。首先播放讲解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废(危废)污染防治方面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逐一剖析案件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案件警示;随后,通报近期大气污染监督帮扶检查等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指导企业开展自查整改,有的放矢;同时,向企业讲解大气、水、固废(危废)污染防治方面法律法规,以及处罚依据和办法,教育引导企业充分认识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风险和后果。

     会议要求,各街镇环保办和企业要认清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汲取案例教训,举一反三,做到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要对照案例开展自查,对日常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立行立改,杜绝隐患。

     会议强调,各街镇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各企业要进一步端正态度,认真学习环保政策,树牢主体责任,提升精细化管控水平,开展自查自纠、查缺补漏,该完善台账的立即完善,该整改的立行立改,同时要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从源头抓起,盯住第一关,抓好排查整治。

     会上对秸秆禁烧管控、企业小时值超标管控等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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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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