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清代张伯行的《禁止馈送檄》,至今读来仍发人深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征程中,我们既需警惕“大老虎”的为所欲为,更不能忽视“小苍蝇”的胡作非为。近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的 6 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犹如一记重锤,再次敲响了反腐倡廉的警钟。
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看似“小恶”,实则危害极大。它犹如蚁穴,虽小却能溃千里之堤;它恰似毒瘤,虽微却能损肌体之健康。从逊克县人民医院原院长丁德生收受医疗企业贿赂,到林甸县教育局副局长陈冰华收受教辅材料回扣,再到青冈县房屋征收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朱大禹骗取国家征收补偿金,以及呼玛县北疆乡政府原乡长张春林贪污危房改造工程款等案例,这些“蝇贪”们,利用手中的权力,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侵蚀了党的执政根基。
“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古往今来,廉洁奉公一直是为官从政的基本准则。在新时代,我们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让那些心存侥幸的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对于这些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严惩不贷。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对发现的问题,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也是至关重要的。要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让公职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乎党心民心,关乎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我们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腐败,让那些“蝇贪”们无处遁形,还群众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希望每一位公职人员都能以这些典型案例为戒,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做到廉洁奉公,为人民服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在反腐倡廉的道路上,我们不能有丝毫懈怠。让我们以坚定的决心、有力的举措,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