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午,宁化县河长制办组织召开全县河长制工作业务培训暨工作推进会议,县河长制成员单位、县河长办及各乡(镇)分管领导、河长办业务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会议。县河长办常务副主任、水利局长张启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河长办组织学习《三明市河湖长令》《三明市河湖长令实施细则》、通报1-8月份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乡镇就如何贯彻执行1号河湖长令对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
会议要求:一要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河长令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要求,以深入贯彻落实河长制的重要举措,是为了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实现国、省控断面全域Ⅱ类水质目标及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持续推进。二要认真领会,明确工作目标。河长令明确三明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作任务,包括“晒水、议水、评水”等机制。通过学习,各级河长及河道管理人清晰了解自己的责任范围和工作重点。三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河长制工作质量。河长令对水质改善目标、水域岸线保护提出新要求。学习河长令全县上下要举实措出实招,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共同推动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实现流域水质稳步提升。四要明确责任、促进部门协作和公众参与。河长令强调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以及公众参与的重要性,工作中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引导公众参与河湖保护,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
让我们携手共进,以实际行动为执行三明市河湖长令开好头,起好步!
编辑:张生亮
初审:赖国华
复审:廖善定
终审:张启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