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实行“两免一补计划”(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对在我县就读(含外县户籍)的义务教育阶段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寄宿学生(优先保证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户、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等重点保障人群的寄宿学生)给予每生每年小学1250元,初中1500元的生活补助。
非寄宿学生按50%标准发放。
在县外就读的由就读学校发放。在省外就读的按当地政策执行。没有正式学籍的不在享受之列。
两免一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