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责权一致原则,助力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建立

乌乌榨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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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全国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工作推进会8月29日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组织部部长李干杰出席会议并讲话,讲话中提到“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职责,形成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街道)权责体系”。想要持续为基层减负赋能,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关键在于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坚持责权一致、责能一致的原则,是建立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的重要组成部分。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责任政治建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权责一致则是责任政治建设的基本前提。权责一致意味着基层政府或组织在承担特定职责的同时,也拥有完成这些职责所需的相应权力。这种匹配关系,在大多数时候可以减少工作中推诿扯皮的现象,大大提高决策效率,提高治理效率。

      责权一致,当责任和权力对等时,就要明确责任归属。破解基层治理时,基层工作人员要时刻知道自己的职责所在、职责范围、可采取的行动,避免因为责任不清导致工作懈怠或者实务的情况。同时,坚持责权一直原则,能够激发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更能主动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从而提高工作的积极性。

      责权一致有助于确保基层治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也有主语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方便公众清楚地识别责任主体,能够对其进行监督,从而提升整个治理系统的民主性和公众满意度,增加群众的信任感。同时,可以避免滥用职权和腐败等行为。另外,通过根据不断变化的社区需求灵活调整运用权力,确保治理措施的及时性和适应性,确保公正和透明。

      因此,责权一致原则是基层治理中实现公正性和透明度的关键,是建立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助于构建一个高效、负责、受监督的治理环境,从而更好地服务于社区和公众。(龙岩市新罗区南城街道 吴江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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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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