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衣冠 端容貌 立品行 树形象


---长汀三中学生仪容仪表规范及要求

用户1596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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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学生仪容仪表管理,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培养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的重要方法,为营造学校健康、和谐、温馨的环境氛围,以提高素质、修养为目的,着力推进礼仪教育。因此,根据《中小学生守则》要求,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作出具体规范。要求如下:

一、仪容仪表规范

1.不可染发、烫发,不可使用发胶、发泥等定型美发用品。

男生发型:一律理平头,不可理奇异发型(划痕、碎发、鸡冠头、光头)。 

女生发型:剪齐耳短发或扎马尾辫。短发不披肩、刘海不过眉。马尾辫一律使用黑色皮筋、两鬓不得留鲶鱼须、不得使用发卡、耳后不夹头发、刘海绑不到马尾可剪短刘海或暂时先用皮筋扎小辫再绑进马尾。

2.勤剪指甲,朴素颜洁。不可留长指甲、不可涂指甲油。不化妆、不穿耳洞、不得佩戴任何首饰(耳坠、项链、戒指、手环、脚链和护身符、十字架等)。

3.校园着装 上学时段一律穿着校服,校服整洁、无涂画、无污染,不得把校裤改小脚裤。穿着夏装,领口起码扣一个纽扣以上。秋冬装外套要拉上拉链。  一律穿着布鞋、板鞋、运动鞋(价格不超过300元),不可穿拖鞋、皮鞋。

二、胸卡规范

1.佩戴学校统一发放的胸卡。 

2.照片为近期符合仪容仪表要求的证件照。

3.正确工整填写本人信息。

4反面不得粘贴贴纸漫画等。

三、书包规范 

1.使用规范的双肩书包。禁止背挎包、奇异休闲包、空书包。

2.书包上不得有玩偶、粘贴物等饰品。  

       正衣冠、端容貌、立品行、树形象。严格规范、严明纪律,做温文尔雅、知书达理的文明三中人。

       请各位家长认真对照学校关于学生仪容仪表的管理要求,全力配合学校德育管理工作,及时纠正学生仪容仪表,共同把学生们培养成整洁大方、朴素得体、干净卫生的新时代的好学生!

责任编辑:政教处

编 审:丘族昌 余文贞

监 制:肖明华

总监制:卢清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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