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纪”语】

 中秋节廉洁提醒

纪检二组
创建于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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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中秋分外圆,绷紧廉洁这根弦!中秋节将近,市政公用集团纪检二组温馨提示:节日期间勿忘廉洁自律,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崇廉尚俭,时刻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需谨记“十五个严禁”

1.严禁违规收受和提供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

2.严禁通过快递物流等方式违规收送礼品或名贵特产等节礼。

3.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之名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

4.严禁违规通过购物卡、代金券等隐蔽手段进行公款消费。

5.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和娱乐活动。

6.严禁餐饮浪费,大吃大喝,或提供或接受超标准公务接待。

7.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8.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9.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10.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借机敛财。

11.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组织参加隐秘聚会。

12.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3.严禁在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

14.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15.严禁酒驾醉驾、酒后行为失德失范。

      宁可清贫自乐,不可浊富多忧。节假日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节点,也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考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加强自我管理,严守纪律底线,绷紧思想之弦,做好家庭成员和身边人的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和作风建设纪律要求,经受得住“廉关”考验!

    撰稿:宋慧敏

审核:万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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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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