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资源环境执法大队依据局党组部署,加强队伍建设与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开展土地、林业、矿产、生态、环境案件办理及县城区“两违”、大气污染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行为,提升办案水平,有效遏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违法。
9月2日上午,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到新兴镇沟仔水库进开展常态化巡查,现场未发现违法情况。
9月2日下午,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到屯城镇屯昌华洲农业发现有限公司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巡查。
9月3日上午,屯昌县与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生态环境局联合执法,前往定安县龙河镇海南金城矿业采石场、屯昌县屯城镇光大环保能源(屯昌)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检查。
9月4日,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到乌坡镇美华村委会深湾河道、牛班坡村深湾河下游、青梯桥河道下游、大户村附近河道等地方开展常态化巡查。现场未发现违法情况。
9月4日,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赴南坤镇某山塘黑猪养殖小区及某胶厂实地检查,未发现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推进资源环境领域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2024年9月4日上午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大队在局一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2022-2024年案件推进会。会议由资源环境大队队长王哲川主持,原资规办案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9月4日下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监测站、屯城镇府联合对屯城镇深坡埇海南畦虹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并采样。
9月6日,陈侦科副局长与王哲川大队长带领资源环境执法大队成员,前往包点街道对违反县政府“五停”规定的商铺进行劝导。
资源环境执法大队持续遵循局党组部署,加强业务学习,强化队伍建设,加大巡查力度,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提高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