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好景君须记,法治教育进行时。为培养学生法治观念,普及法律知识,有效预防校园欺凌,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沂水县第四实验中学举行了法治教育大会。大会特别邀请沂水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张红红主任担任法制副校长,为四实验学子上了一堂护航青少年安全成长法制教育课。
参会人员还有第四实验教育集团北校区初中部张峰校长,初中部政教处刘真主任。
活动开始之时,刘真主任向同学们阐述了活动的意义和法治建设的重要性。
同学们整整齐齐坐在操场上,听的很认真,记的很仔细,体现了四实验学子的风采和认真好学的精神。
在阵阵掌声中,张红红主任开启了今天的宣讲活动。
会上,张主任以生动的案例、影视素材、小游戏等多种方式,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校园欺凌的定义、表现形式以及造成的严重后果,引发了在场师生的深思。她强调,法律不仅是约束,更是保护,鼓励学生们要勇敢地对欺凌说“不”,同时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他人。
张主任还为同学们介绍了相关的法律常识,生动剖析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校园欺凌可能触犯的法律。并为同学们介绍了预防青少年犯罪,保护自身安全的知识,希望同学们自觉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张主任的报告结合中学生的特点,用个个具体的事例,以案示法,以法论事,告诉同学们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应更加自觉的遵守法律法规,与同学和睦相处,尊重同学的观点和隐私,不嘲笑、不歧视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爱护公共设施,同时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守法合格,用法有道的中学生。
最后张峰校长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此次法制教育活动,不仅是一次法律知识的普及,更是一次心灵的洗礼,让法治的种子在学生们心中生根发芽。我们相信,通过这样的教育,能够培养出更多知法、懂法、守法的未来公民,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充满正能量的校园环境。”
法治教育是青少年成长的必修课,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关键一环。此次活动不仅为学生提供了宝贵的法治知识,更是在他们心中播下了法治的种子。让我们共同期待,这些种子在未来的日子里茁壮成长,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青春力量。
编辑:贺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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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刘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