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教育宣传月之打击保险欺诈,守护金融安全

创建于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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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这片守护人们安全与未来的蓝海中,保险欺诈如同暗流涌动,威胁着行业的健康发展与每一位投保人的权益。保险欺诈行为不仅直接侵害了保险消费者利益、侵蚀了保险机构效益,而且间接推高了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的价格,损害了行业形象,破坏了市场秩序,动摇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下面华安保险信阳中心支公司就带大家学习下反欺诈知识。

一、什么是保险欺诈

保险欺诈是指假借保险名义或利用保险合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保险金诈骗类欺诈行为、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类欺诈行为和保险合同诈骗类欺诈行为等。

二、保险欺诈的主要类型

  1. 保险金诈骗:包括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等。
  2. 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欺诈:非法设立保险公司、非法设立保险中介机构,设立虚假的保险机构网站,假冒保险公司名义设立微博、发送短信开展业务,非法开展商业保险业务、非法经营保险中介业务,以及销售境外保险公司保单等行为。
  3. 保险合同诈骗:销售非法设立的保险公司的保单、假冒保险公司名义制售假保单、伪造或变造保险公司单证或印章等材料欺骗消费者,以及利用保险单证、以高息为诱饵的非法集资等行为。

三、保险欺诈的危害

  • 损害保险公司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间接提高保险产品和保险服务价格。
  • 破坏保险市场的公平与正义,让真正需要保险保障的人难以获得应有的帮助。
  • 引发社会信任危机,影响金融稳定和社会和谐。

四、防范措施

  1. 了解保险知识:在投保前充分了解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理赔流程等基本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欺诈。
  2. 诚实守信投保:在投保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健康状况,不隐瞒、不欺骗,确保保险合同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谨慎选择保险渠道:选择正规、有资质的保险机构或代理人进行投保。
  4. 关注理赔过程: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并了解理赔进度,确保理赔过程公开、透明、合法。
  5. 保护个人信息: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不轻易将所持保单、个人身份证件等出示或委托他人。

五、保险欺诈及其法律后果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进行保险欺诈的,应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1. 被保险人、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结束保险合同关系,并且不退还保险费。
  2.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也不退还保险费。
  3.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伪造、变造有关证明、资料或其他证据,虚报事故原因,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保险欺诈行为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

六、保险欺诈罪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保险是我们生活中的坚实后盾和安心保障。让我们携手并进,以诚信为基石,共同抵制保险欺诈行为,共筑反保险欺诈的安全网。如果发现任何涉嫌保险欺诈的行为,请及时向公安、司法机关报案,并配合进行侦办,从而及时挽回、减少损失,最大程度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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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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