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为贯彻落实国家的学前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位贫困幼儿都能享受到国家政策福利,我园会为在园的孩子落实好资助申请的审核工作。为让您能更好地了解资助工作的内容,我们将有关政策和要求告知如下:
资助标准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元。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在籍在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脱贫家庭儿童(原建档立卡儿童);边缘易致贫家庭儿童;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儿童;脱贫不稳定家庭儿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低收入家庭;优抚对象;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儿童;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条件类型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优先列为资助对象。
(一)属于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脱贫家庭子女、脱贫不稳定家庭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子女;
(二)属于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边缘家庭子女、支出型困难 家庭子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特困供养子女、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三)属于公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烈士子女;
(四)属于工会部门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五)学生本人残疾或属于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
(六)学生本人或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需要承担巨额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七)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而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八)因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注意事项
申请时间:
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由家长(监护人)于2024年9月15日前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请。超过时间节点未提出申请,则视为主动放弃。
申请流程:
1.准备申请材料。
(1)户口本复印件(包括受助人、监护人和户主页)。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2.提交申请材料(9月15日前) 。
(1)家长(监护人)在9月15日前向就读幼儿园提出学前教育资助申请并填写《广东省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广东省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
(2)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公示通过后,家长向幼儿园提供监护人广东英德农商银行账号信息。
温馨提示
有关资助政策可致电幼儿园(19303095059)或班主任咨询。特别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请及时与班主任联系求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