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赶风头,抢风尾”行为出现,落实渔船归港防风工作,根据《海口市防汛防风防旱指挥部关于启动防风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2024年9月5日上午,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第二执法大队兵分水陆两组前往辖区渔港及渔船停泊点开展防风安全巡查。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第二执法大队4名工作人员联合秀英区农业农村局、西秀镇政府部门前往五源河口、镇海港、南港开展防风防汛执法检查。
工作人员提醒渔民密切关注天气信息,对岸上防风渔船进行加固,及时做好各项防风防汛措施,严格落实防风防汛有关工作要求,确保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
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洋和渔业行政执法支队第二执法大队4名工作人员乘艇前往新港、龙珠湾、华彩华邑排洪沟周边海域开展防风安全巡查。
工作人员清点统计港内防风渔船数量,引导渔船防风秩序,并提醒渔民注意天气变化,加固缆绳,遵守防风各项措施,禁止船员在船防风,禁止顶风出海。
截止9月5日12点,秀英区渔船300艘,已回港避风300艘。其中本地港避风294艘(其中西秀镇217艘、长流镇77艘);异地港避风6艘(其中西秀镇4艘,长流镇1艘,海秀街道办1艘),回港途中0艘,渔民上岸人数600人;
西秀镇渔船221艘,已回港避风221艘。其中本地港避风218艘(南港141艘,荣山寮村61艘,海甸岛人民桥8艘,万绿园7艘),异地港避风4艘(文昌1艘,澄迈3艘),回港途中0艘,渔民上岸人数442人;
长流镇渔船78艘,已回港避风78艘。其中本地港避风77艘(万绿园29艘,五源河45艘,烈楼港2艘,荣山寮1艘),异地港避风1艘(文昌1艘),回港途中0艘,渔民上岸人数156人;
海秀街道办渔船1艘,已回港避风1艘。异地港避风1艘(文昌铺前港1艘),渔民上岸2人。
龙珠湾内防风渔船有58艘,新港内防风大中型渔船40艘,华彩华邑排洪沟内无渔船防风;巡查海域未发现渔船顶风出海行为和渔民在船防风行为。
目前,支队已启动防风紧急预警,制定并细化防风应急排班,持续加强防风巡查,切实做好防风工作。
本次巡查共出动工作人员10人,其中第二执法大队8人,装备科2人,执法车1辆,执法艇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