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即将来临的台风威胁, 根据委主要领导要求,为做好近期强台风期间母婴安全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孕产妇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各级医疗机构抓紧梳理制定本辖区强台风期间母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并充分利用台风来临前的时机,提前演练现有的应急预案,加强各工作环节的衔接与联动。同时,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应急助产机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立即摸排本地区38周以上临产孕产妇情况,重点摸排孕产妇现居住情况,如发现孕产妇现住乡村、就医不便情况,及时动员孕产妇到就近助产机构待产,避免因台风造成道路堵塞交通不便无法及时就医情况。
本次“摩羯”台风破坏力强,危害性大,为确保孕产妇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委领导指示,请各级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以短信形式通知辖区内38周以上每一位未分娩孕妇,告知台风期间注意事项和出行安全,同时附上助产机构急诊急救电话。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市县人民医院)做好应急接产准备工作,务必准备一台救护车作为移动产房,配备相应设备和人员,从9月5日开始全天候值守直到台风结束,做好随时出车救治孕产妇准备工作,切实保障母婴安全。
根据委领导指示,对于本次台风期间孕妇提前入院待产情况,各医疗机构以“应收尽收”为原则,不得以医保报销等任何理由拒收孕妇,如待产期间分娩,则按医保相关规定报销;如待产期间未分娩,产生床位费等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
会议最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会议要求,迅速行动起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防御台风工作中去,全力保障孕妈妈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