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分行“合规经理周周讲”第三期—组合贷风险防控

信阳内控
创建于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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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一、贷前调查不审慎

     某支行2022年12月8日向许某发放经营用途组合贷67万元,该笔贷款存在借款人经营实体注册后短期内即放款,不满足经营实体经营满一年的要求。  2023年6月向翟某发放经营用途组合贷60万元,该客户经营实体未实际经营。

     二、贷款资料不真实

     某支行2023年7月10日向张某发生经营用途组合贷110万元,购销合同约定贷款用于借款人经营实体购买空调、瓷砖、卫浴。经核查合同交易对象经营范围为壁纸批发零售。

    三、贷后管理不到位

    2023年部分借款人使用某小额贷款公司临时周转资金,归还原有银行借款后,重新向我行申请贷款,以达到降低利率和归还到期贷款再次提款的需求,贷款发放后,受托支付对象通过POS刷卡全额或部分流入该小额贷款公司,归还小贷公司资金。 涉及某支行21笔,涉及金额1766万元。支行缺乏有效的后续资金跟踪,未能及早发现风险隐患。

      市行依据《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22年版)》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


风险分析

       1、经营实体经营异常。因未严格履行双人上门核查,未实地查看借款人的经营情况,部分客户只是注册营业执照,并未实际经营;或者经营不符合我行要求;同时还存在部分经营实体注册在居民楼上且不具备真实经营客群。贷款存续期内,营业执照注销。

       2、未严格审查借款人及交易对手的经营范围。客户申请用途不符合其营业范围或明显不符合逻辑;支付对象经营范围与交易合同不相符、不匹配。

       3、受托支付产生资金回流或集中支付到同一人。未严格履行受托支付要求或未对资金进行跟踪、监测。

      4、贷款存续期内抵押物被查封。续贷过程中未双人到不动产核实抵押物状态,导致在查封状态下续贷,将导致优先受偿权的丧失。

管理措施

       1、严格上门尽调。严格按照借款人主体、贷款用途、抵押物价值、贷款成数以及抵押担保手续落实等“五真实”原则,严防贷款调查“唯押品”倾向。严格执行见客谈话制度,必须坚持双人调查,系统影像要上传实地调查照片。对于第三方引流客户,不得降低调查门槛,不得由第三方机构协助或代为调查。

       2、择优选择客户。坚持“以偿定贷”,按照优质客户、优质押品“双优”策略,选择流动性佳、可快速变现的优质抵押物,同时强化客户真实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分析,选择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合理、未来现金流充足的经营客户。

       3、用途管理。贷款资金须用于客户实际生产经营,严防虚假套贷;严格执行受托支付,做好客户提示,严防贷款资金回流;严禁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用作购房首付款,或变相办理抵押贷款置换住房贷款;严禁贷款资金用于购买股票、理财、基金、期货等禁止性领域。

       4、押品管理。定期检查抵押房产现状、使用情况、法律状态等,并按照规定的押品评估重评周期和评估流程、评估方法定期对抵押房产进行价值重评。发现担保能力不足的,要求借款人补充担保物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

       5、关注贷后经营情况。对经营用途组合贷款发放前要与客户约定,必须将我行账户作为其经营往来主账户,日常经营流水需在我行反映并定期对其经营流水进行核验,以掌握真实经营情况。如贷款发生逾期,应立即进行贷后检查,了解借款人信息、偿债能力、资信变化,包括联系方式、居住地、押品状态、经营实体现状、经营状况、收入情况以及实际负债担保的变化情况,判断客户是否存在不利于贷款安全的情况。对经营用途组合贷款存续期间,但经营主体已经停止经营的客户,要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及时收回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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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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