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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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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京公司子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解读

      我校是涵盖小学和初中两个学段的义务教育学校。根据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规定,我校实施的有“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等学生资助政策。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提高政策的知晓度,保证符合政策的学生能够享受到资助政策的照顾,特向家长朋友们宣传和解读西安市义务教育段现行政策宣传如下,请您认真阅读。

       一、免学杂费

       免除小学段、初中段所有学生的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

        对小学、初中学段的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三、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

       1、资助对象

        我校是非寄宿制学校。根据政策,资助对象为具有我校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市低保学生、农村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也被纳入资助范围。

         2、资助标准

        小学每生每学年625元(按学期发放,每学期312.5元),初中每生每学年750元(按学期发放,每学期375元)。本标准是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的提高后的标准。之前的标准是,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近期,我们将为2024年春季学期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的学生(包括2024年已从我校毕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补发62.5元。

         3、学生(或监护人)申请

        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如实填写《申请表》(可附已有的相关证明),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生(或监护人)应当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1)学生(或监护人)不提出,或不按规定、不按时间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2)学生(或监护人)提供资料不真实的;(3)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

         4、学校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有效期为一学年。新学年开始,学校对所有申请学生再次进行认定,建立和实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学校认定主要根据“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和“陕西教育精准资助信息管理系统”下发的重点保障对象(两个系统下发的重点保障对象中的学生,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只需要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来填写申请表即可)以及九月初调查摸底掌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通过民主评议方式进行初审,将初审通过的学生进行公示。

         5、结果公示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结果,学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学年度的资助对象。

        6、发放形式

        根据政策规定,我校按学期将“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金”打入学生(监护人)银行卡的方式发放。监护人需要提供学校有效的银行卡号。学生和监护人需要履行签字手续。

        四、营养改善计划

        根据政策,我校为所有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是免费的营养早餐,成本价每餐人均5元的标准。营养早餐所有食材和辅料,全部从陕西融通军民服务社有限公司采购,由学校食堂加工烹饪,可口、卫生、热乎、营养,符合学生的营养需求。

        一直以来,我校高度重视和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 。我们通过校内捐款、争取爱心企业的捐赠等多种途径,为孩子们提供帮助。             

        为精准落实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我校成立了“西京公司子校学生资助和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设立了“学生资助办公室”和“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并安排专人负责学生资助和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咨询、宣传和落实。

        我们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同时,也非常感谢家长朋友们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西京公司子校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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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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