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玉山镇中心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永恒づ
创建于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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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免”政策

1.免除学杂费:对城乡义务教育(小学、初中)学生免除学杂费。

2.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及正版字典。

3.免住宿费:对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学生免住宿费。

4.免费提供作业本: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认真执行南教综[2023]5号文件精神要求,2024年秋季学习需要调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组。

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类别:①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②低保家庭(含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学生(监护人(父母)是低保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或民政部门的证明)③、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④残疾学生⑤烈士子女(需军人事务、公安、应急管理部门认定)⑥优抚对象子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

3、认定方式:学生无需申请,以信息比对认定为主。

4、补助对象:寄宿制和非寄宿制(含城乡公\民办)学校以上6类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生活补助标准: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教[2024]64号)文件精神,明确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年生均小学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1250元提高到150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继续按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的50%核定。

①以上六类困难学生寄宿的学生:小学1250 元/学年(按学期执行),中学1500元/学年(按学期执行)②以上六类困难学生非寄宿的学生:小学625元/学年(按学期执行),中学750元/学年(按学期执行)。

三、营养改善计划享受对象:

1、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生制学校寄宿生和没有寄宿的三类困难学生(原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和特困家庭)

2、城区公办寄宿制学校中的三类困难学生(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和特困家庭)学校有食堂的才能享受。

营养改善计划流程:

1、开学初生管需报送在籍在校寄宿生花名册及每月寄宿生异动花名册(一式三份,表格附后)给学校食堂管理员和资助工作人员。

2、资助人员根据认定困难学生的资助流程确认三类困难学生(原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和特困家庭)后,将名单报送到食堂管理人员作为用餐的依据。

3、食堂管理人员:负责学生每餐用餐点名登记,每日报送用餐学生给校资助人员做为填报“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的依据。

4、营养餐设在午餐,每餐标准不低于5元/个学生。享受营养餐人数核算按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的学生数为准,营养餐每餐核算按5元/人为国家发放金额。

5、要进行公示且不公示学生隐私。

6、每日做好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月终进行上报,上报部门审批通过后从系统里导出学生享受营养餐确认表,交与生管或班主任签字后原件给财务人员,复印件粘贴到食堂公示栏公示,公示结束后存放于资助档案。

7、学期末做好营养餐决算。 

                         建瓯市玉山镇中心小学资助办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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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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