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困难幼儿
资助政策宣传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关心资助贫困学生,是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学生资助政策,根据《织金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宣传织金县学生资助政策,届时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配合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向班级教师提出申请并收集所需材料上交幼儿园进行审核。
资助对象
学前教育资助对象相对往年有变化,普惠性幼儿园(含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办学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正常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困难幼儿,确保“13类”(即: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学生、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残疾学生)困难幼儿学生应助尽助。
困难认定请注意:本期低保对象不再是低保家庭学生,必须是学生本人享受低保才能享受学前资助。
资助标准
从2023年春季学期起,学前教育保育和生活费资助标准,统一按800元/生·学年执行(400元/生·学期)。
资助工作安排及所需申请材料
一、工作安排
1.宣传时间: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9日前(包含园级和班级宣传)。
2.申报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2日前(申请表在班级老师处领取)。
3.评审时间:园级评审2024年9月17日。
二、申请材料
1.《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承诺表》。
2.户口簿复印件(首页、学生本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幼儿为“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学生、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残疾学生”以上情况之一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其中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低保学生、残疾学生及残疾家长等几类人员只需提供幼儿姓名及身份证号,幼儿园通过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系统进行查询核实,属于资助对象的由幼儿园直接截屏作为资助依据。系统内查询不到,且学生及家长提出自己是“13类”其中一类的,需要求家长到乡镇级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相关依据。
4.幼儿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且须开通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即到银行激活社保卡) 或者幼儿监护人农信银行银行卡复印件且能正常使用的才可上报。
温馨提示
各位家长请认真阅读相关资助政策及相关申报条件,如有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请及时联系班级教师进行申报,并及时关注班级群,按照时间节点提交相应佐证材料。同时,我们提醒您,目前,以发放各类奖、助学金为名义的电信诈骗较为猖獗,请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轻易泄露孩子和您的个人信息。不清楚的,请及时向幼儿园或班级老师咨询,千万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谨防诈骗!
一审一校:张兰芳
二审二校:苏 婷
三审三校:王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