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原县香兰镇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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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家长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创建于09-04 阅读825

尊敬的各位家长:

你们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各项工作等我支持。9月份是学生们的开学季。上学、放学、送孩子、接孩子,同学和家长们要守交规,保障平安出行。

守交规,平安行!孩子们的出行安全问题在9月份的开学季尤为突出,以往年9月的数据来看,一般事故1064起,134人死亡、577人受伤;较大事故16起,59人死亡、70人受伤。

特别是未成年人骑乘自行车、电动车等引发的伤亡事故呈上升趋势,给孩子们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为预防和减少涉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请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与我们携手共筑交通安全网。

在此向大家发出以下倡议:

红灯停,绿灯行。

学龄前儿童上道路要在监护人的陪同下;

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行驶;

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车上路行驶;

未满18周岁严禁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所有学生和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等要佩戴安全头盔。

驾乘机动车要系好安全带。

不超员、不追逐竞驶、不违规停放、不骑乘无牌无证或假牌假证的电动车、不闯红灯、不违法载人、不单手骑行、不逆向、各行其道。

一、家长要尽监护教育之责

家长要以身作则,严守交通法律法规,给孩子们树立榜样。同时,教育监护到位,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其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不能为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共享电单车、摩托车提供便利;

不能为未成年人购买相关车辆或放任其上道路骑行;不能用手机扫码支付共享电单车让未成年人骑行。

不骄不纵,守护有责。

二、学生要尽尊法守法之本

年龄小、活泼好动、好奇心强是孩子们的特点,在交通参与中存在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高的问题。

特别是电动车自重大、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性能较差,一旦遇紧急情况,未成年人会出现处置不当的情况,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共享单车的行为既违法又危险。

希望同学们检视自身,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知危险会避险,安全出行。

写在最后: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将安全放在首位。让学生远离交通事故,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请家长和同学们务必仔细阅读,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牢记于心。

保护学生交通安全,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大力支持,也欢迎您对学校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祝家长和同学们,在新的学期平安、健康、快乐!

汤原县香兰镇中学

2024年9月4日

策划:朱松林

审核:冯    晶

编辑:杨金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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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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