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你们好!
2024年秋季新学期已开学。上学、放学、送孩子、接孩子,同学和家长们要守交规,保障平安出行。
2024年9月3日,山东省某县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公交公司接送学生的车辆行至须昌路丁字路口时,失控造成路边家长和学生24人受伤。事发当地立即开展人员救治和现场处置。截至目前,共造成11人死亡(其中家长6人、学生5人)、1人危重、12人生命体征平稳。
为预防和减少涉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请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与我们携手共筑交通安全网。
学生、家长交通安全承诺书:
1.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过马路走斑马线。不能边走边玩手机或做其它事情,不在马路边或者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等。
2.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16周岁以上人员骑乘电动车,戴好安全头盔,骑车不逆行、不扶肩并行、不攀扶其它车辆。
3.乘坐公共交通要遵守秩序,文明礼让,头手不伸出窗外。
家长及监护人要积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教防范工作,无论您多忙,都要全力做好周末、节假日子女的监管工作,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生命是宝贵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担负起保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重任,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学生、家长交通安全倡议书:
红灯停,绿灯行。
未满12周岁严禁骑自行车上路行驶;
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车上路行驶
家长骑乘电动自行车、共享电单车等要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要系好安全带。
不超员、不追逐竞驶、不逆向、各行其道。
家长要尽监护教育之责
家长要以身作则,严守交通法律法规,给孩子们树立榜样。
同时,教育监护到位,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其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不能为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共享电单车、摩托车提供便利;
不能为未成年人购买相关车辆或放任其上道路骑行;
不能用手机扫码支付共享电单车让未成年人骑行。
不骄不纵,守护有责。
学生要尽尊法守法之本
年龄小、活泼好动、好奇心强是孩子们的特点,在交通参与中存在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高的问题。
特别是电动车自重大、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性能较差,一旦遇紧急情况,未成年人会出现处置不当的情况,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共享单车的行为既违法又危险。
希望同学们检视自身,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知危险会避险,安全出行。
社会要尽共治共建之义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如果发现未成年人未按年龄骑行自行车、电动车、共享电单车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劝导和指正,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学校要严禁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车、共享电单车、摩托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关处分。
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护航学生平安快乐成长。
学校提示:
1、各位家长接送学生时请将车辆有序停放到公路南侧停车区域,做好即停即走,不过多停留。
2、学生放学时间请家长到本年级接送区等待学生,不要占用接送区,放学时间段请把空地留给学生,让学生有序走出来找到家长。
3、嘱咐学生开校门时有序排队走进校园。不要在公路上追逐打闹。排队时不要站到公路上。
4、禁止学生乘坐超载车辆。希望家长多关注。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要将安全放在首位。让学生远离交通事故,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请家长和同学们务必仔细阅读,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牢记于心。
保护学生交通安全,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也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大力支持,也欢迎您对学校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祝家长和同学们,在新的学期平安、健康、快乐!
香河县安平镇王家摆小学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