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学老师的艰难之路

山水
创建于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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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起因
大家都听说过农民工讨薪,民营企业职工讨薪,而一个公办高校的老师讨薪大家可能没有听说过,大家可能会很疑惑,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是一个号称有着百年红色基因的上海一所211工程大学计算机学院老师,2023年10月退休。
对于我最后一年的绩效,学院只计发了我应得绩效的十二分之九,扣发了我四万多元的绩效工资。大家可以看一下整个事情的经过。
2022年5月,我们教研室在安排下一个教学年度(22年7月-23年6月)工作时,由于考虑到我在2023年10月退休,因此我和我们教研室主任当面或电话反复向学院行政办公室主任询问,我退休前最后一年的绩效工资如何计算。她的回答是:我是10月退休,绩效是计算到6月份,6月我是在职的,6月前的工作量计算的绩效是全部算的,但要到年底结算。大家注意一点,她讲的是全部算的。因此我们教研室全额(实际是超工作量)安排了我的22-23年度教学任务。
2023年1月,行政办公室主任给我发了一个微信,见图 1,微信内容为“退休当年绩效每月预发基本工作量的50%(说明:不是退休年份是预发70%),其余部分年底结算”。当时我回答她我已经完成了40多个教分的工作量了(我的全年基本工作量是30个教分),也就是半年不到的时间我已经超额完成了全年的基本工作量了。当时她只是给我点了个赞,也没有具体说明绩效年底具体是如何结算的。
图 1 2023年1月我和行政办公室主任聊天记录
2023年6月,当时教研室有一项大约需要5个星期时间(从6月到7月)的教学任务,教研室主任问我是否可以接手。由于7月的工作量是下一年度(即2024年)结算的,那时我已经退休,会拿不到钱。因此我让教研室主任询问行政办公室主任,干了是否能拿到钱。她的回答是肯定拿不到,所以我没有接手。到我退休时,计算到23年6月底,我完成的总教分是70多分。
从以上所述,可以明确的看到,我和我们教研室主任及教研室所有教师都是不清楚退休那年具体结算方法的。从学院给我们的信息来看,给人的理解都是6月底以前的全部算,年底扣除预发部分进行结算。
2023年12月27日,年终结算的绩效打入我卡上,我当时一算好像少了几万元。第二天(12月28日)我收到绩效计算明细单,见图 2
图 2 绩效明细单局部
当晚我就向办公室主任微信询问,见图 3
图 3微信记录
从微信记录可以看到办公室主任的回答是绩效是“总绩效除12乘9”来计算的,我就感到很奇怪,我完成的工作量是在23年6月以前的,当时我是完全在职的情况,只是结算放在了年底,为何“总绩效除12乘9”来计发呢?于是我直接打电话给办公室主任,电话大约打了半个多小时,她给我的解释归纳起来这么几条
(1)当年绩效是发放去年的绩效,也就是绩效是延迟一年,因此我的绩效“总绩效除12个月乘9个月”,因为我是10月退休。(这一点后来学院感到这种说法是违法劳动法的,因此改口不再说是延迟一年发放绩效,而是说按去年的绩效基数发当年的绩效。)
(2)我是10月退休的,因此23年的10、11、12三个月是没有绩效,因为这三个月我开始拿养老金了。
(3)因为学院新进职工第一年是不进行绩效考核的,也就是绩效是延迟一年。因此退休职工也要延迟一年计算绩效。
(4)考虑到当年退休职工绩效少算了,因此学院给了当年退休职工的慰问礼品。
说实在在话,这几个回答非常没有道理。对于第一点延迟发放绩效直接违反劳动法,即使按照学院后来改口说按去年的绩效基数发当年的绩效也是换汤不换药的说法,只是一种狡辩。对于第二点我要的是23年6月以前工作的绩效,并不是23年的10、11、12三个月的绩效。到年底结算总绩效只是计算时间的问题,不能抹杀我前面的工作量。对于第三点新进职工第一年不考核绩效和退休职工退休当年绩效有何关系呢?难道是通过扣减退休职工退休当年绩效来弥补新进职工?对于第四点我更是感到奇怪,难道学院就是扣减我们退休职工的绩效,再用这个扣减的钱发给我们礼品吗?学院扣减我四万多元绩效,然后发给我价值不到二千元的礼品,真是搞笑。
电话沟通半个多小时无果的情况下,我表示会找学院领导。
与学院领导沟通的经过
12月29日下午我找到学院党委书记反映情况,书记说昨天晚上办公室主任给她打了电话,他大致了解了情况,他说由于新到学院不久(书记调入计算机学院二年多),因此他也不是很清楚学院的具体分配方式。我当时对书记表示,这个事实际上是二个问题,一是从头至尾我不清楚绩效计算方式,一直给我的信息都是全部而不是部分。如果早告知计算方式我可以选择少做,或者说只完成基本工作量即可。二是这种计算方式不合理,任何的制度都应该是鼓励大家工作,而不是鼓励大家不工作。任何退休当年的职工都会拿不到应得的绩效,如果是一月退休,则拿不到一分钱的应得绩效,如果是是十二月退休,则可以拿到应得绩效的十二分之十一。书记也认可了我的说法,对我说这个事他想是否可以作为个案来处理,但他要和学院院长沟通。
一个星期我没有得到学院的任何回应。24年1月5日,我再次去找学院书记,没有找到,看到学院院长,于是我向院长反映情况。院长回答是:她刚出差回来,情况不清楚,她要向办公室主任了解情况再给我答复。我希望学院能尽快给我答复。
后来我一直没有等来学院的回应,这期间我打电话书记办公室,无人接听(我没有书记的手机号码)。我请求书记加我好友,以便和书记沟通,但书记没有接受。接下来三个星期我多次找院领导都没有找到,也无法和院领导沟通。
24年1月25日,我打听到学院明天要开学院教代会,我想明天院领导肯定在。我决定第二天再找院领导。
24年1月26日下午,我等在了书记办公室门口,等到了书记。我就问书记我的事学院准备如何解决。他回答,他一个人决定不了,要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我问什么时候可以给答复,我要时间节点。书记回答下周三或下周四开党政联席会议,会后给我答复。我说:好,下周五我来找你书记。
24年2月2日(那天是周五,是学校放假前最后一天),我等在书记门口。我问书记情况。书记回答是,昨天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了我的事,但没有结果。我当时心里很火,但我还是语气平静地问:学院是否准备一分也不给我扣发的绩效。书记没有回答。我就说,如果学院一分不给,那我只能以我的合法手段维权,我希望在学院层面解决问题;学院解决不了,就学校层面解决;学校解决不了,那我通过网络和法律途径解决。我说完,书记沉吟片刻说:你不要急,如果一分不给,我就直接回答你了,给一点时间,我再做一下其他人的工作。我说:好,我希望尽快得到答复。由于第二天学校放寒假,因此我只能耐心等待。
阶段性成果
学校24年3月8日开学,我3月20日找书记,书记回答我,准备以KPI奖“对计算机基础教育特殊贡献”名义补一部分,由于KPI奖最高是三千元,但考虑我多年都是超过工作量二倍以上,决定给予五千元奖励。同时书记说:学院的结算方式一直是这样的,办公室主任所说的全部就是这种结算方式,是我理解错误造成的。这个结算方式是在21年的教代会上通过的,基础教研室当时有二个老师参加了教代会,因此是参加会议的代表没有传达造成的。我听到这个结果感到好像吃了苍蝇,扣我四万多,用五千元打发,是打发乞丐吗?但我忍住了。我平静的说:一是谢谢,我谢谢的意思是学院想到以“计算机基础教育”的名义给,这是对计算机基础教育的肯定。因为从我们教研室并入计算机学院(我们教研室是在20年下半年并入计算机学院的)后从来没有过;二是我是不满意的。由于那天我还有其他事因此我没有继续和书记沟通。在临出门时,书记说他让办公室把五千元这个月给我。
我后来就询问当时参加会议的我们教研室的二个代表,他们回答是教代会上并没有讨论具体计算方法,他们也不清楚具体结算方式。同时给我看了教代会会议资料。
到四月初,我没有收到学院答应三月给的五千元。4月2日我再次找书记,问为何连答应的五千也没有给,是否是言而无信。书记回答是本来要给了,因为有不同意见,因此他们要重新考虑。我问什么时候给结果。书记回答尽快。
4月9日,我让教研室主任帮我问一下书记,什么时候给答复。回答是四月底给5千元。四月底我拿到了五千元。但是,我是不满意的,我将继续维权。
图 4这是教代会通过的文件中有关当年退休职工的绩效的条款
图 5这是教代会通过的绩效计算方法执行开始时间
从图 4图 5可以看到,教代会通过的文件只是说认定后发放,并没有除12个月再乘退休当年实际工作月份的算法。如果以前是这样算的,那么从图 5可以看到新办法通过后,从21年开始就按照新办法执行。因此没有任何条例来支持学院扣减当年退休职工的绩效。
继续维权讨薪
以上部分是我在五月初写的。我分享在一个小范围内,同时也表述了我将向上级部门投诉并走法律途径维权。(当时上级部门有一个巡视组在我校检查工作)
不久学院有关领导获知了我将继续维权的部分信息,可能领导感到如果我把有关问题进一步向上级反映会对他们产生一些影响,因此学院领导开会讨论了这个问题,并通过我退休前所在教研室主任传话给我,让我给学院一点时间,他们要重新制定分配制度,等重新定好标准后给我补发,同时表示已经给的5千元不会扣除。因此我暂停了后续步骤。
我的退让和妥协
随后一段时间我一直得不到任何学院的信息。我准备了进一步维权所需的准备工作,我写好了给上级在我校巡视组的信件,同时咨询了法律人士,做好了走法律途径的准备。当时我就想如果6月5日还不能得到我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那么,6月6日我就把写好的信件发给巡视组(因为巡视组接受教职工反映材料的截止时间是6月7日24点)。如果巡视组也解决不了,我则走法律途径。

6月5日,教研室主任告知我学院领导约他明天(6月6日)讨论我的事情,6月6日教研室主任转述了学院的解决方案。即基本教分(30分)不补,超过基本教分全部补发。这个方案我是不满意的,但我勉强接受了,主要考虑到这个是已经花费了我半年的时间和精力,我不想继续耗费我的时间和精力了。

六月底我拿到了补给我的钱。
最后的几句说明
今天和大家分享这段经历,是否违反了我的接受处理方案的承诺呢?那么我最后讲几句:
第一:我接受学院解决方案,只是我不再要求基本教分内的扣发部分,这不等于我放弃和大家分享我的这段经历。
第二:从规则的角度来说,现在制定的分配方式只能从现在开始,对前面的应该按照原来的方式执行,而原来的方式应该全部发放(可以看前面的说明)。

第三:就是现在的方案也是不合理的。从表面上看好像是多做多得了,但这是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超过基本教分部分才全部给,而基本教分是按照全年算的,也就是不管你哪个月退休,都要完成全年的基本教分。如果是二月退休,难道也要完成全年教分,超过部分再全部给,这合理吗?

第四:学院反复强调我们学校是二级分配,学校把绩效的钱给到学院,学院再统筹。那么这个统筹应该是对学院所有教职工的,对于任何一个教职工不管是否面临退休都应该一视同仁,就是完成多少教分就给多少绩效,而不能区别对待。

第五:学院还反复说明新进职工第一年不考核,也是发绩效的,因此总体考虑退休那年的绩效算法。说实在话,这是非常没有道理的。新进职工第一年不考核,但不等于新职工没有做工作,新职工做了工作拿适当的绩效理所当然。而退休当年的职工的教分都是在职时所做工作所得,最后却不能全额拿到应得的报酬,这不是无理的很吗?

第六:我把我讨薪的经过和大家分享,可能会有人认为我是干扰学院的工作。但我认为这是在促进学院的工作。一个学院要成为一流的学院,不但要有一流的科研和教学,还应该有一流的人文关怀和合理的分配制度,这种关怀不但是对在职的职工,也应该包括即将退休和已经退休的人员。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千金买骨。而且,大家看到我的分享,对于即将退休的人员应该会吸取我的教训,最后一年可能不会做多少工作了,工作少做了,也就不会因为多做少拿而来找领导交涉了,这样可以减轻领导的工作了。

最后不管怎样,还是希望学院以后越来越好,能够真正成为有一流教学科研和一流人文关怀的一流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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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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