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各学段学业,我市都有哪些资助政策呢?
我市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善的、覆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教、大学生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今天,就带大家了解一下,请注意查收!!!
资助对象
根据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学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本专科学生。
资助范围
(一)特殊困难群体。
主要包括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海宁市特困职工家庭学生等。
(二)其他困难群体。
主要包括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结合家庭经济因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根据“实事求是”原则认定需要资助的学生。
(三)其他。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就读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生免除学费,艺术类表演专业(不包括戏曲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
资助项目及标准
经学校认定工作组认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可享受以下资助政策:
就读我市幼儿园享受以下资助:
①保育费减免:按物价核定等级收费减免(就读民办幼儿园的参照本市同等级公办园收费标准减免)。
②午餐补助:850元/人•学期。
③免收代管费:按物价核定收费标准减免。
申请办法
学前教育阶段直接向所在班级(班主任老师)申请。
咨询方式
海宁市长安镇仰山幼儿园
(海宁市长安镇肖王村姚家埭1号)
电话:0573-8740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