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做好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增强学生交通法制意识及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9月3日,我校邀请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的交警同志们入校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结合学生出行特点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讲解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且特别告诫同学们:1.上下学途中,要遵守交规,不要逆行;2.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能骑电动自行车上路;3.已满16周岁必须佩戴好头盔上路,且不能搭载12周岁以下儿童。
同学们通过生动有趣的互动学到了丰富的交通安全知识。
通过此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深了同学们对交通安全知识的理解,从源头上预防涉及中学生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学生们既掌握了交通安全知识,又让文明安全出行理念根植于心。
一审一校:刘 敏 张喜珍
二审二校:张玉生 李文彦
三审三校:王玉廷 李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