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建档立卡、低保及重点优抚对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应助尽助,现将相关政策介绍如下: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
一、申请对象基本条件:
对在我园就读,有正式注册学籍,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3-6岁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给予资助。
二、资助对象的具体情况:
如果您的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重点优抚对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孤残学生、残疾家庭(父、母残疾)学生均可为幼儿提出家庭贫困补助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375元。
三、申请流程:
1.请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于2024年9月10日前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2.幼儿园评审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名单。
3.幼儿园公示。
4.学生资助中心审核,资金发放。
5.幼儿园将生活补助抵扣伙食费。
温馨提示:
1.请务必坚持实事求是,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幼儿家长请在9月10日前与班级老师取得联系。如符合条件家长未在有效期内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2.请各位家长提前准备各类资料并积极配合,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教育资助,温暖童心,
卓卓梦想,扬帆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