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毕节市教育局、织金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开展课后服务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开展课后服务的目的及意义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课后服务对象
金龙乡落圈小学有课后服务需求且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在校学生。
三、课后服务主体
课后服务的主体是我校全体教师。
四、课后服务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5:50-17:50。
五、课后服务场所
学校教室、操场及各功能室。
六、课后服务时段及内容
1.学业辅导(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5:50-16:50)。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补习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争取在校完成作业。
2.集体活动(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6:50-17:50)。立足学校实际和学生个性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艺术、劳动、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让学生在学校玩得快乐、过得幸福。
七、课后服务操作流程
1.宣传动员。班主任将《开展课后服务告家长书》发放到本班学生家长,让家长了解课后服务的相关内容,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调查摸底。班主任对本班有意向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及家长进行调查,做好统计,将统计结果报教务主任汇总。
3.会议研判。学校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召开会议研究决定课后服务的具体措施、管理制度等。
4.制定方案。学校根据会议研判情况,制定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5.家长申请。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向班主任递交《金龙乡落圈小学课后延时服务申请书》,班主任进行审核签字,统一收集上报教务主任进行汇总。
6.学校审批。递交申请的学生家长,在确保能认真践行《自愿参加课后延时服务承诺书》的内容、能认真履行《课后服务协议》明确的职责的前提下,与学校签订《自愿参加课后延时服务承诺书》《课后服务协议》后,学校才批准同意参加。
八、课后服务收费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21]909 号)、《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毕节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及有关事宜的通知》(毕发改收费〔2022]55号)要求,参加第一阶段(学业辅导)收费120元/人/期,参加第二阶段(集体活动)120元/人/期,两个阶段都参加收费240元/人/期。
九、给有意愿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家长的建议
1.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上,家长应根据学生的实际,尊重学生意愿,科学合理选择课后服务。
2.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充分考虑接送孩子的路况、车况、路程等因素,严格按照学校安排时间在学校门口准时接孩子,学生离校后的安全监管及一切安全责任由监护人(委托监护人)承担。
3.若课后服务时间有变动,学校会及时告知家长。
4.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当天课后服务的,家长须提前半天向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请假。
家长朋友们,课后服务是孩子们成长的又一个春天,让我们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共同充分发挥家校社共同育人最大值,为实现孩子们的美好未来而努力奋斗。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