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为了让孩子平安、快乐、健康成长,现就有关安全事项提示如下,请您仔细阅读,共同保护孩子的安全。



安全小贴士
校园活动安全


1. 上下楼梯、通行楼道要靠右慢行、不推挤,在食堂、礼堂等场所不拥挤,讲究秩序,避免踩踏;
2. 教育孩子不携带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在学校或学校周围遇到可疑人员及时向老师或学校保安报告;
3. 不攀爬楼梯、走道等区域的护栏设施,不到无护栏的平台玩耍,避免坠落;
4. 教育孩子与同学友好相处,不打架斗殴,不欺负他人,遇到学生欺凌等突发情况立即向老师和家长报告;
5. 警惕教室门窗等缝隙“咬人”,尤其是在开关门窗时,不要将手指等身体部位放到缝隙处;
6. 不要把学校公共设施当成游乐设施,不玩危险性游戏;
7. 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技能,参与学校组织的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技能。



校外活动安全


1. 教育孩子不到施工区域、电力设施附近、铁路沿线等危险场所玩耍;
2. 告诫孩子不去网吧、酒吧、电子游戏厅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玩耍;不与行为不良人交往,更不能吸烟、喝酒和参与打架或欺凌事件;
3. 教育孩子外出时随时与家长保持联系,尽量结伴而行,选择人多的安全路线行走,注意周围动静,不要和陌生人搭腔,如有人跟踪或纠缠,尽快向大庭广众之处靠近,必要时可呼叫;低年级孩子外出,家长一定要亲自接送。



预防校园欺凌


1.与他人友好相处,不对同学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不拉帮结派,不殴打或联系社会人员、高年级学生殴打同学 。
2.独自出去时,远离僻静、人少的地方。与同学结伴外出时,要告知父母行踪,按时回家。
3.不做欺凌者的帮凶,不孤立同学,不索要、讹诈、破坏其他学生的物品和钱财,避免与同学发生冲突。



防溺水安全


牢记防溺水措施”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交通安全


1.行走安全:穿越马路须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靠右边行走;注意来往车辆,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准爬越马路边和路中的护栏、隔离栏;不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2.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安全:不满16周岁不能在道路上骑电动车、摩托车;不打伞骑车;不脱手骑车;不与机动车抢道;不在恶劣天气骑车。
3.乘车安全:乘公共汽车要停稳后上下车,在车上要抓好扶手,头、手等身体部位不能伸出窗外,管好身边物品,防止扒窃;乘高速汽车要系安全带;不乘超载车。
4.家长用电动车、摩托车接送孩子时严格执行一盔一带制度,并在指定位置集中停放。



校园消防安全


教室
1. 不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2. 无人教室的电器、照明开关保持关闭;
3. 发现教室中的设备出现异常及时向老师报告;
4. 爱护学校的消防器材,比如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等;



饮食安全


1.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饭前便后要洗手。
2.选择新鲜和安全的食品,不吃霉变的粮食,不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
3.食品在食用前要彻底清洁。
4.警惕误食有毒有害物质引起中毒。
5.不到没有卫生许可证的小摊贩处购买食物。
6.饮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不喝生水或不洁净的水,最好是喝白开水。
7.提倡体育锻炼,增强机体免疫力,抵御细菌的侵袭。



家校协作筑牢安全防线


1. 学生不能按时到校要请假,提前离校要报批,家校沟通要及时;
2. 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不能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家长或学生要及时告知学校或班主任老师;
3. 孩子节假日外出活动,家长要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提前强化安全教育,做好安全保障;
4. 家长要主动学习安全防范知识,掌握安全要求,认真开展家庭安全教育,履行监护责任。教育引导孩子不购买、不携带、不玩耍“萝卜刀”、激光笔、低俗手办等存在安全风险或易引起暴力等不良行为倾向的玩具产品和学生用品。
5.家长要积极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安全工作合力。
6.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含线下和线上)。请以实际行动予以支持,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安全无小事,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守护孩子的生命安全是我们应尽的职责。让我们携手共同优化孩子成长环境,共同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蕲春县刘河实验小学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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