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加大校园法治教育宣传力度,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育人环境,我校在新学期的第一天邀请了吉州区人民法院长塘人民法庭朱莉法官为学生上一堂法治教育课。
朱莉法官说到: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是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期望。要想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需要做到一下四个方面:一是增强法律意识。遵纪守法,知敬畏,守底线。二是提高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懂得为人处事的基本道理,保持一颗善良的心。三是筑牢文化功底。增长智慧,明辨是非。四是养成良好习惯。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引诱,健康成长。同时,朱莉法官送给大家一句话“能主宰自己心灵的人是最幸福的人”,望大家不负青春、不负韶华。
随后,刘强荣校长对此次法治讲座进行了总结,提醒学生遵纪守法,构建平安校园,并在新学期伊始向同学们提出了新的期望。
为了进一步增强七年级新生法治安全意识,集会结束后,继续邀请朱莉法官到七4班为同学们上一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主题的法治讲座。
朱莉法官结合相关案例以及法律文件,向学生强调学习法律的目的:一是维护自己的权利;二是履行自己的义务;三是避免违法犯罪。
法律保罗万象,朱莉法官向学生科普了同学们现阶段需要学习的一些基本法律,如《宪法》、《民法典》、《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其中,宪法是基本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权利:如公民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义务:如维护国家统一、保守国家秘密、遵守公共秩序等。《民法典》、《刑法》是部门法,是对宪法规定的具体细化。如:侵犯了公民人身自由,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绑架;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可能构成侮辱、诽谤。《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针对未成人特殊群体的法律,对于同学们而言,学习十分必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本堂课同学们兴趣浓厚,全神贯注听取讲座,并且与朱莉法官进行互动,积极回答问题。
通过此次法治教育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并且引导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学会自我保护,提高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相信在今后的学习与生活中,他们能够知敬畏、守底线,自觉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法规法纪,养成良好的习惯,做一名严于律己的光华好少年!
图文编辑:曾如月
一审:胡子晴
二审:罗鸿贤
三审:刘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