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固初级中学上下学交通安全告知书

平遥县宁固镇初级中学校
编辑于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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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 

        您好!

       2024年9月3日7时27分,山东省东平县,一公交公司接送学生的车辆行至东平县须昌路丁字路口时,失控造成路边家长和学生24人受伤。截至目前,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其中家长6人、学生5人)、1人危重、12人生命体征平稳。事故的发生又一次给我们的交通安全敲响了警钟。

      “平安是福,平安是你我共同的心愿”!而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如何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及能力,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全社会重中之重的当务大事。学校于开学第一天,已经与各位家长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书》,今天再次向大家发放告知书。希望引起各位家长对孩子上下学路上交通安全的高度重视。

      为了安全能与您的孩子同行,我们希望得到各位家长的支持配合,联手筑起学生交通安全的长城,共同保护好我们的下一代。

      作为家长,您要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不能闯红灯;过交叉路口需注意过往车辆,牢记靠右边行走;骑车不听耳机,不带人,不骑飞车,更不在骑车时勾肩搭背、互相追逐……您的千叮万嘱,将会让孩子多一份安全意识。

     作为家长,您也要关心好自己的孩子:不能贪图便利,让孩子乘坐报废车、无牌无证等“黑车”、“病车”和超载的车辆;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一律不准骑电动自行车上路,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严禁骑自行车上路;因个人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车辆丢失或人身伤害的,一律责任自负,请各位家长务必高度重视。如果您的孩子已满法定年龄,骑车上学的,请您经常检查车况(车闸、车锁等),确保孩子所骑车辆的性能良好,教育孩子路上一定要注意骑车和穿越马路的安全,并让孩子佩戴安全头盔……您的一系列安全措施,是孩子平安的重要保证。

      作为家长,您更要做好孩子的榜样:驾车时,能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接送孩子时,您不能为了赶时间超速违章行驶,到学校时自觉有秩序的在远离校门处的人行道或靠边停车,不强行掉头,不超快转弯,以免在学校门口造成拥堵;要自觉服从学校保安的指挥,共同维护校园周边秩序……您的良好举止,能让孩子终身受益。

       尊敬的家长,我们真诚地希望在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共同来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共同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发布单位:平遥县宁固镇初级中学

发布时间: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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