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郭镇大王小学控辍保学知识宣传

阳郭镇大王小学
创建于2024-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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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社会的希望。为了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大家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常抓不懈。

什么是控辍保学

“控辍保学”顾名思义就是控制学生辍学、流失,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就读,接受义务教育。

什么是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接受义务教育是适龄儿童、少年的权利,也是义务,是必须做的事情。

什么是适龄儿童、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都必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及时提出申请,由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什么是失学?

失学:指从未入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

疑似辍学:指无正当原因未到学校上课超过1个星期。

 辍学:指 “疑似辍学”超过1个月(此期间劝返尚未复学)的。

父母或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的

义务教育应承担什么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对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

义务教育的,可采取哪些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除因疾病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措施责令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必要时可司法强制。对拒不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等四个步骤依法开展劝返。

   教育路上,我们坚守阵地,均衡发展,确保每位学生不掉队;孩子们的求学路上,更需要你们扶一把,送一程,让我们为孩子拥有一个灿烂美好的明天共同努力!

                                                       阳郭镇大王小学

                                                           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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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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